设定依据:
许可条件:
四种情形下的条件: 一、申请不进行招标项目的条件: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贷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二、招标人申请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项目审批部门报送以下材料,由项目审批部门核准: (一)项目核准备案文件; (二)建设条件落实情况; (三)项目法人营业执照或者项目法人组建文件; (四)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力量情况; (五)内设的招标机构或者专职招标业务人员的基本情况; (六)拟使用的专家库情况; (七)其他材料。
三、申请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具有以下四个方面情况之一: (一)非国有投资; (二)因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有特殊要求,只有少数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三)受自然资源或者环境限制,不宜公开招标的; (四)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四、申请采用公开招标的,应向项目审批部门报送以下材料,由项目审批部门核准: (一)项目核准文件; (二)建设条件落实情况;
有无数量限制: 无
许可程序: 1、属市核准项目,项目单位依据项目核准批文,到市发改委政务中心窗口领取并填报《招标核准申请表》; 2、市发改委政务中心窗口受理申请后,转市发改委招标办办理; 3、市发改委依法对项目招标事项进行核准; 4、核准后,随招标申请表的批复下达招标事项核准意见,结果反馈市发改委政务中心窗口。
许可期限: 按照《常德市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期限规定执行。
申请材料目录: 市发改委立项核准批文及相关附件 项目单位填写的《招标核准申请表》
许可收费: 无
咨询电话: 0736-7256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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