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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基本建设项目报建指南
发布日期:2009-06-22浏览次数:字号:[ ]
基本建设项目报建重点环节流程

1.规划局核发选址意见书;国土局用地预审;中介机构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企业投资项目申请书或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2.发改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并核准招投标事项。

3.规划局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审查规划设计方案,核发用地规划许可证。

4.国土局新增用地确权和农用地转用、征收审批;国土局新增存量土地出让手续;国土局土地登记发证。

5.规划局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点;规划局审查建筑单体建筑设计方案(新征建设用地项目不经此步骤)。

6.消防、人防、气象、园林等相关部门进行设计审核;中介机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局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

7.项目业主办理相关缴费手续;规划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8.建设局招投标情况、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备案;建设局质量报监、安全报监手续;劳保局民工工资预缴三方协议。

9.建设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规划局放线、定位。

10.相关部门竣工验收审批;规划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建设局竣工验收备案;房管局房屋产权登记。

备注:1、土地进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设计条件和设计兰线,项目业主不进行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申请;
2、具体建设项目的全部报建环节及流程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予以确定。

 

报建指南说明:

             1、报建指南所指基本建设项目的范围为“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投资修建厂房和基础设施,建造住宅和进行房地产开发。不包括交通、水利、管线(建筑工程配套管线除外)、矿山、电网、铁道等专业工程;抢险救灾、临时性建筑、农村村民和城镇居民自建住宅等工程。

      2、报建指南以使用工业园区内国有土地新建工业项目为标准,审批项目名称前加有序号的为必须办理的审批手续,加有星号的为根据建设项目实际需要选择性办理的审批手续。

  

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审批范围: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土地进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除外)。

申报资料:⑴建设项目选址(定点)申请表;⑵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其他批准文件(政府融资和核准类项目);⑶数字化地形图(电子版);⑷相关部门对选址的意见(按项目的性质、规模、所处位置确定);⑸ 原址新征用地或改变原有土地使用性质的须提供原有土地使用证和界址点图(复印件);⑹市政管线工程选址应附总平面方案与批复文件;⑺建设单位人员编制文件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⑻相应资质规划设计单位或专业设计部门提出的选址认证报告;⑼其他相关资料及图文。

收费项目及标准:不收费

办理部门及时限:规划局  12个工作日

备注:城区内具备地形图测绘资质的单位有:规划咨询中心、国土局测绘院、规划建筑设计院、澧水测绘队等。

 

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审批范围:新征用地和使用存量土地的建设项目。

申报资料:⑴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⑵规划部门的拟建项目用地规划选址意见书或规划蓝线图;⑶核准和备案的项目提供平面布局图,有权验资单位的资信证明,股份制企业出具董事会项目建设决定;⑷需审批的项目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⑸大型项目需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小型项目可提供相当行业发展规划(复印件);⑹建设项目拆迁重建基地的预审资料(平面布置图、规划部门的选址意见书或蓝线图);⑺建设单位资质证明;(8)其他相关资料。

收费项目及标准:不收费

办理部门及时限:国土局  10个工作日(不含报市长办公会)

 

三、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收费项目及标准:协议价

办理部门及时限: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  协议时间

备注:市内具备资质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机构有: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等。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审批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的范围。

申报资料:⑴与环评有关的行政文件;⑵项目地理位置图;⑶项目平面布置图;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收费项目及标准:不收费

办理部门及时限:环保局  环境影响报告书25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表20个工作日、环境影响登记表10个工作日

 

五、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

收费项目及标准:协议价

办理部门及时限: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  协议时间

备注:市内具备资质编制水保方案的设计单位有: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常德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石门县水土保持局等。

 

六、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审批范围:凡从事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凡占地面积在一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一万立方米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应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其他开发建设项目应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申报资料:⑴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表;⑵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及专家评审组组长签名的评审意见。

收费项目及标准:不收费

办理部门及时限:水利局  12个工作日

 

*  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收费项目及标准:协议价

办理部门及时限: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  协议时间

备注:市内具备资质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设计单位有: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常德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等。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审批范围:利用水工程或者机械提水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水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申请、免予取水许可的除外)。包括:日取地表水8万立方米以下,地下水5000立方米以下的非农业灌溉项目;跨县行政区的取水项目;总装机容量25000千瓦以下的水力发电站。

申报资料:(1)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申请表;(2)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及专家评审组组长署名的评审意见。

收费项目及标准:不收费

办理部门及时限:水利局  15个工作日

 

*  编制重大和限制类企业投资项目申请书(政府投资项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收费项目及标准:协议价

办理部门及时限: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  协议时间

备注:由市核准的项目申请书,须由有丙级以上资质的咨询单位编制;由省核准的项目申请书,须由有乙级以上资质的咨询单位编制。市内具备资质编制申请书的机构有:市建设项目咨询中心、市规划建筑设计院等。

 

*  重大和限制类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审批范围:纳入《常德市政府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目录》的项目。

申报资料:⑴重大和限制类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申请表;⑵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质机构编制的重大和限制类企业投资项目申请书(一式五份);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⑷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⑸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它资料。

收费项目及标准:不收费

办理部门及时限:发改委  7个工作日

 

*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非重大和限制类企业投资项目)

备案范围:(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不使用政府性资金;(2)建设《常德市政府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企业投资项目。

申报资料:(1)备案申请表(一式五份);(2)申请人工商营业执照;(3)行业有资质要求的,还应出具从事该行业的资质证书。

收费项目及标准:不收费

办理部门及时限:发改委  5个工作日

 

*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审批范围:利用以下资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①财政预算资金;②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专项基金、资金;③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借贷款、赠款;④政府融资以及利用国债的资金;⑤转让、出售、拍卖国有资产、股权、经营权所得的资金;⑥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其他财政性资金。

申报资料:(1)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申请报告;(2)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重大项目必须先行报批由相应工程咨询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建议书,再进行可研报批;(3)项目建议书应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选址意见书、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5)资金来源证明。由项目单位的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申请安排财政性资金的,需相关部门出具资金安排意见;使用银行贷款的,需提供银行贷款承诺函或意向书;(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它资料。

收费项目及标准:不收费

办理部门及时限:发改委  7个工作日

 

*  经济适用房住宅小区和廉租房建设项目核准

审批范围:经济适用房住宅小区和廉租房建设项目。

申报资料:(1)经济适用房建设投资计划申请表;(2)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的经济适用房建设投资项目申请书;(3)营业执照和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4)资金证明材料;(5)国土、规划、环保、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收费项目及标准:不收费

办理部门及时限:发改委  7个工作日

 

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式、范围和组织形式核准

审批范围:《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规定的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

申报资料:⑴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⑵招标事项核准申请表;⑶申请自行招标的,出具符合《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第四条规定条件的证明资料;⑷申请邀请招标的,出具符合《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六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条件的证明资料;(5)申请不招标的,出具符合《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五条第二款、《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证明资料;⑹规划、国土等部门的审批文件;⑺资金来源落实凭证。

收费项目及标准:不收费

办理部门及时限:发改委  7个工作日

 

*  河道管理范围建设项目审批

审批范围:在沅澧水一级支流(含撇洪河)及其他跨县行政区的沅澧水非干流河段兴建建设项目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申报资料:⑴申请表;⑵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⑶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及建设项目涉及河道与防洪部分的初步方案;⑷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及专家评审组组长签名的评审意见;⑸与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签订的有关协议;⑹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审核意见。

收费项目及标准:不收费

办理部门及时限:水利局  15个工作日

 

*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

审批范围:《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规定范围内的建设项目。

申报资料:⑴《拟建工程项目抗震设防要求审批意见书》(4份);⑵拟建工程选址平面图(1份);⑶工程地质勘察报告(1份);⑷拟建工程场地地震性质、工程地震评价报告书。

收费项目及标准:抗震设防要求确认费    高层0.8元/m2;多层1元/m2;单层1元/m2

办理部门及时限:地震局  5个工作日

备注:省内具备资质编制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单位有:湖南省防震减灾工程研究中心、常德市防震减灾工程研究中心等。

 

*  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审核

审批范围:拟征占用林地的建设工程。

申报资料:⑴使用林地申请表;⑵项目批准文件;⑶被征占用林地权属证明材料;⑷有资质单位做出的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⑸与被征占用林地单位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协议。

收费项目及标准:森林植被恢复费  2—10元/m²

办理部门及时限:林业局  6个工作日(不含省以上部门所需时间)

备注:永久性使用林地必须报省或国家审核同意;临时占用防护林或特种用途林及其他林地5公顷以上的必须报省或国家审批。

 

八、申办建设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条件

审批范围: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

申报资料:⑴规划设计条件申请表1份;⑵选址意见书及附件;(3)数字化地形图(电子版) ;(4)原址建设的需提供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用地红线图、国有土地使用证及界址点图。

收费项目及标准:不收费

办理部门及时限:规划局  7个工作日

 

九、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审批范围: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

申报资料: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⑵有关建设项目的批准文件(政府融资和核准类项目);⑶以出让、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须提供土地出让证、转让合同、用地界址点图和用地蓝线图;⑷经批准的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方案(总图)或修建性详细规划;⑸数字化地形图(电子版);⑹原有土地权属证明(界址点图复印件)1份;⑺工业项目须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保部门的批件;⑻其他相关的资料及图文。

收费项目及标准:不收费

办理部门及时限:规划局  10个工作日

 

*  新增建设用地确权

审批范围: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建设项目。

申报资料:⑴预审报告书;⑵发改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⑶界址点图;⑷堪界定桩技术报告书;⑸规划蓝线图。

收费项目及标准:土地权属调查测绘费   8分/m²

办理部门及时限:国土局武陵分局  20个工作日

备注:市内具备资质测绘宗地界址点图的单位有:市国土局测绘院、地矿局413队。

 

*  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

审批范围:使用农用地的建设项目。

申报资料:⑴申请表;⑵确权资料;⑶经批准的设计方案;⑷ 发改委的有关批复;⑸界桩图(3份);⑹规划审批资料复印件;⑺预审报告;⑻征地方案及相关资料;⑼用地单位资质证明;⑽重建基地规划审批资料复印件、界桩图3份及确权资料;(11)有关部门意见(消防、水利、环保、林业、蔬菜等);(12)规划圈外用地需提供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和压覆重要矿床评审意见。

收费项目及标准:省政府[1998]109号令、湘政发[2001]31号、湘财费[2003]42号、湘财农税字[1999]28号、常财农税字[2000]90号

办理部门及时限:国土局  15个工作日(不含省以上部门所需时间)

 

*  供地许可(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

审批范围:使用划拨用地的建设项目。

申报资料:⑴申请表;⑵规划许可证复印件、红线图;⑶确权资料;⑷权属资料;⑸界桩图(3份);⑹用地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⑺预审报告书;⑻新建的增加计划部门批复、设计方案及批文。

收费项目及标准:不收费

办理部门及时限:国土局  10个工作日

 

*  供地许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审批范围:使用招标、拍卖、挂牌土地及协议出让土地的建设项目。

申报资料:⑴申请表;⑵规划许可证复印件、红线图;⑶企业破产置换的有关批复方案、裁决(复印件);⑷权属资料;⑸界桩图;⑹评估报告;⑺用地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⑻产权交易中心的函及协议;⑼新建的增加计划部门批复、设计方案及批文;⑽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的出让土地需提供成交确认书、资金清算单;⑾新增用地需提供交地会审批表以及拆迁补偿相关资料。

收费项目及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5条、国务院[1990]55号令、省政府[1998]124号令、市政府[2003]第4次市长办公会议纪要、常财农税字[2001]8号、常财农税字[2001]90号

办理部门及时限:国土局  10个工作日

备注:市内具备土地评估资质的单位有:常德万源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湖南万源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

 

*  城市房屋拆迁许可

审批范围:需要拆迁城市房屋的建设项目。

申报资料:⑴城市房屋拆迁许可申请表;⑵建设项目批准文件;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⑷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⑸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⑹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⑺评估中介机构摸底调查报告;⑻拆迁委托协议;⑼房屋拆除备案手续。

收费项目及标准:按拆迁安置补偿总额的千分之四

办理部门及时限:房管局  19个工作日

 

十、市级单位土地登记发证:

申报资料:⑴土地登记申请书;⑵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⑶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⑷单位资质证明;⑸地上附属物的权属证明;⑹原土地权属证书或土地权属来源证明;⑺挂牌地块需提供挂牌成交确认书、资金清算单;⑻出让土地需规划部门批准文书、图件以及出让合同和税费缴款收据复印件;⑼划拨用地需提供竣工验收通知单;⑽宗地图2份。

收费项目及标准: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1998]11号令、湘价费[2003]42号

办理部门及时限:国土局  20个工作日

 

*  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

编制范围:对二级和二级以上民用建筑工程、中型和中型以上的工业及其他非工业建设工程以及历史纪念性建筑、重要旅游设施等应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对三级和三级以下民用建筑工程、小型和技术要求简单的工业及其他非工业建设工程可以方案设计代替初步设计,不要求另行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文件。

收费项目及标准:协议价

办理部门及时限: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  协议时间

备注:市内具备建筑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有:市建筑勘测设计院、市规划建筑设计院、天城规划设计院、常德市城镇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审批范围:投资主管部门实行备案管理以外的建设项目。

申报资料:⑴设计文件(图纸);⑵市发改委的项目审批、核准文件;⑶规划设计要点。

收费项目及标准:不收费

办理部门及时限:建设局  7个工作日

备注: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召开项目初步设计评审会议。

 

*  取水许可审批

审批范围:利用水工程或者机械提水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水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申请、免予取水许可的除外)。包括:日取地表水3万——8万立方米、地下水3000——5000立方米的项目;跨县行政区的取水项目;总装机容量10000——25000千瓦的水力发电站。

申报资料:⑴按规定填写的取水许可申请书;⑵经批准的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的简要说明;⑶节约用水措施和节水设施的设计任务书(项目任务书)等有关文件;⑷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审查意见;⑸取水许可申请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时,第三者的承诺书或其它文件;⑹在城市规划区内取用地下水的,还须提交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⑺所在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

收费项目及标准:取水许可证  10/本

办理部门及时限:水利局  12个工作日

 

十一、施工图设计

收费项目及标准:协议价

办理部门及时限: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  协议时间

 

十二、审查建设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详细规划)

审批范围: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

申报资料:⑴规划设计方案(详细规划)审查申请表;⑵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设计蓝线图;⑶2-3个符合国家规定编制深度的规划设计方案图纸、说明书等文件(3份);⑷技术审查意见;⑸根据规划用地设计条件要求提供彩色效果图、鸟瞰图或模型等。

收费项目及标准:不收费

办理部门及时限:规划局  15个工作日

 

十三、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及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的建筑工程项目消防设计审核

审批范围: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

申报资料:⑴申请建筑工程项目消防设计审核应提交的图纸资料:a、《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b、总平面布局图、消防给排水总图(住宅小区和高层建筑)、电气总平面图(高层建筑);c、一般工程施工图纸资料:建施图、水施图、电施图以及发改委的项目批文;d、重大工程施工图纸资料:建施图、水施图、电施图、暖施图以及发改委的项目批文;e易燃易爆危化场所施工图纸资料: 建施图、水施图、电施图、生产工艺流程图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的项目批文。

⑵申请消防自动系统设计审核应提交的图纸资料:a、《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b、自动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等相关消防系统设计图纸1套;c、自动消防系统设计和施工安装单位及有关人员的有效资质证明。

⑶申请建筑内部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应提交的图纸资料:a、《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审核申报表》;b、装修平面图、电气布置图以及空调系统等施工图纸1套;c、装修设计和施工单位及有关人员的有效资质证明。

收费项目及标准:不收费

办理部门及时限:消防支队   7个工作日(一般建筑或装修工程)   10个工作日(高层建筑或消防自动系统工程)

 

*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查

审批范围:在县城以上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新建民用建筑(除工业生产厂房外)。

申报资料:(1)扩初设计评审资料;(2)设计图纸;(3)其他相关资料。

收费项目及标准:许可不收费(确因地质、地形等原因不宜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经人防部门批准,建设单位应交纳人防易地统建费)

办理部门及时限:人防办  3个工作日(不含省人防办所需时间)

备注:新建10层及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及以上的民用建筑,按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统建费1800元/m2。9层及以下的多层居民住宅楼按地面以上总建筑面积的5%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统建费1100元/m2。其他民用建筑按照地面以上总建筑面积的3%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统建费1800元/m2。

 

*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审批范围: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油库、气库、加油加气站、液化天然气、油(气)管道站场、阀室等爆炸危险环境设施;邮电通信、交通运输、广播电视、医疗卫生、金融证券、文化体育、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旅游、游乐场所以及信息系统等社会公共服务设施;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其他场所和设施。

申报资料:⑴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⑵防雷工程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资格证书;⑶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说明书、施工图设计图纸两套及其电子文档;(4)建筑物建施、结施、水施、电施设计图1套;(5)规划总平面图2套;(6)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出具的有关技术评价意见。

收费项目及标准:许可不收费。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对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按湘价服[2006]163号文件收取技术评价费和施工监督检测费。

办理部门及时限:气象局  7个工作日

 

十四、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审批范围: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

申报资料:⑴申请表3份;⑵绿化项目的批准立项文件及复印件1份;⑶市规划局确定的用地红线图和设计要点;(4)相应资质设计单位所作的绿化设计方案图3份。

收费项目及标准:许可不收费。工程项目配套绿地面积达不到规定标准,经审核同意异地补绿的,按湘价费[2006]158号文件规定收取绿化补偿费。一、二类地块每平方米3000元,其余地块每平方米1700元。

办理部门及时限:园林局  7个工作日

 

十五、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收费项目及标准:协议价

办理部门及时限:相应资质的审图单位  一级以上建筑工程、大型市政工程为15个工作日,二级及以下建筑工程、中型及以下市政工程为10个工作日。工程勘察文件,甲级项目为7个工作日,乙级及以下项目为5个工作日。

备注:市内具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资质的单位有:常德市施工图审查中心。

 

十六、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

审批范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规定的范围。

申报资料:⑴经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及审查机构签署意见的施工图审查备案表(5份);⑵项目立项批准文件;⑶规划设计条件(或选址意见书);⑷初步设计批复文件;⑸施工图审查合格书;⑹委托审查合同(协议)书;⑺其他相关文件。

收费项目及标准:不收费

办理部门及时限:建设局   3个工作日

 

十七、办理统一缴费手续

收费项目及标准:见附件1、附件2

办理部门及时限:市非税局统一收费窗口   即办

 

十八、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审批范围: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

申报资料:1、建设工程  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审批表1份;⑵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及单体建筑方案1份;⑶盖有出图章的总平面图及用地规划审批单5份,单体建筑的平、立、剖面图,市政配套管网,基础平面布置图4份;⑷全套电子文件;⑸建设项目批准文件(政府融资项目)2份;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规划用地红线图、土地使用证及界址图各复印件2份;⑺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⑻规划设计条件或要点中要求的资料;⑼数字化地形图(电子版);⑽其他相关资料及文件等。

             2、市政道桥、管线工程   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审批表1份;⑵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⑶批准的项目设计方案和施工设计图3份及电子文件;⑷建设项目批准文件1份(以出让、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不需提供);⑸规划用地红线图、土地使用证及界址图各1份;⑹有关协议文件或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

收费项目及标准:城市建设配套费        高层60元/m2;多层39(19.5)元/m2;单层24元/m2

办理部门及时限:规划局  10个工作日

 

*  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

收费项目及标准:协议价

办理部门及时限:相应资质的代理单位  协议时间

备注:市内具备工程施工招投标代理资质的单位有:常德市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常德一平招标代理公司、常德中正招标代理公司等

 

*  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情况告知性备案

审批范围:依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规定的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核准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

申报资料:⑴施工招标投标的基本情况,包括施工招标范围、方式、资格审查、开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等;⑵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投标报名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设有标底的应当附标底),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委托工程招标代理的,还应当附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合同。

收费项目及标准:不收费

办理部门及时限:建设局  5个工作日

 

十九、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备案

审批范围:应当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建设项目。

申报资料:⑴中标通知书(无中标通知书提供预算书);⑵施工/监理合同;⑶监理单位资质及监理人员执业资格证。

收费项目及标准:工程定额测编费        高层1.2元/m2;多层0.78元/m2;单层0.48元/m2

办理部门及时限:建设局  1个工作日

备注:工程定额测编费由施工单位交纳。

 

二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报监

审批范围:应当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建设项目。

申报资料:⑴建设单位送审材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图文件审查中心审查结论批复、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记录、监理合同和支付监理费证明、按规定向施工企业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转帐账单凭证);⑵监理单位送审材料(监理人员名单表、安全监理规划及安全监理细则);⑶施工企业送审材料(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状、建筑意外伤害险保单或保费进账单、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起重设备装拆合同、项目重大危险源辨识名录、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脚手架租赁合同、专项施工方案)。

收费项目及标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费   建安工作量的0.18%

办理部门及时限:建设局  3个工作日

备注:此项手续由施工单位办理并缴费。

 

二十一、建设工程质量报监

审批范围:应当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建设项目。

申报资料: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携带原件核对);⑵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携带原件核对);⑶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复印件(携带原件核对);⑷已审查备案的施工合同、监理合同;⑸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证复印件(携带原件核对);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的资质证复印件(携带原件核对);⑺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证复印件;⑻地质勘察报告;⑼现场原材料见证员委托授权书,见证员资格证复印件;⑽现场原材料取样员委托授权书、取样员资格证复印件。

收费项目及标准:工程质量监督费        高层1元/m2;多层0.65元/m2;单层0.4元/m2

办理部门及时限:质监站  3个工作日

备注:此项手续由建设单位办理并缴费。

 

*  建筑企业签订农民工工资预缴“三方协议”

审批范围:建筑企业承建的使用农民工的建设项目。

申报资料:⑴营业执照(正本);⑵机构代码证(正本);⑶资质证书;⑷中标通知(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⑸施工合同(应含施工组织设计方案);⑹建筑企业与每个农民工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及身份证件;⑺“建筑企业招用农民工花名册”(必备内容:农民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签订劳动合同情况、银行意见等);⑻在专户预缴工资款的银行证明。

收费项目及标准:不收费

办理部门及时限:劳动局  5个工作日

 

二十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审批范围:除投资额在2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之外的建设工程。

申报资料: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⑵《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⑶拆迁许可证或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的说明;⑷中标通知书及已备案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⑸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或批准书;⑹施工组织设计;⑺已备案的监理合同;⑻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⑼工程安全监督手续(工程安全受监申报表);⑽建设单位资金保函或证明;⑾防雷审核意见书;⑿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预缴三方协议;⒀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⒁建设项目绿化设计方案审批单。

收费项目及标准:建安劳保基金    工程造价的3.5%  由市建设局把关,市社保处执收

办理部门及时限:建设局  5个工作日

备注:建安劳保基金由建设单位交纳。

 

二十三、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

申报资料:⑴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1份;⑵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⑶建设项目竣工数字化地形图(电子版,有资质测绘单位测绘)3份。

收费项目及标准:不收费

办理部门及时限:规划局  10个工作日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收费项目及标准:协议价

办理部门及时限:相应资质的监测单位  协议时间

备注:市内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资质的单位有:市环境监测站。

 

二十四、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申报资料:⑴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提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并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或调查报告;⑵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提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并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或调查表;⑶对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提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

收费项目及标准:不收费

办理部门及时限:环保局  20个工作日

 

二十五、建筑工程消防验收

申报资料:⑴建设单位会同施工单位自行验收合格的报告;⑵设有自动消防系统的建筑工程项目的《建筑消防设计技术测试报告》;⑶《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并附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⑷《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建筑工程施工消防检查记录表》复印件及有关批复文件;⑸重点工程项目提供本工程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防火管理组织机构以及消防系统操作管理人员名单;⑹消防器材产品合格证复印件;⑺电器消防安全检测报告和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⑻竣工图纸1套。

收费项目及标准:不收费

办理部门及时限:消防支队  7个工作日

 

二十六、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申报资料:⑴工程竣工验收报告;⑵工程施工许可证;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⑷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文件;⑸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⑹规划、消防、环保、园林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⑺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⑻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⑼工程竣工结算审定备案表;⑽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初验认可证;⑾建筑施工安全等级评定证书。

收费项目及标准:不收费。

办理部门及时限:建设局  6个工作日

 

*  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竣工验收

申报资料:⑴园林局审批的绿化方案设计图;⑵绿化工程施工合同;⑶竣工图等技术资料。

收费项目及标准:不收费。改变经审批的绿化方案,致使绿化面积减少的,补收绿化补偿费。

办理部门及时限:园林局  3个工作日

 

*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

申报资料:⑴扩初设计评审资料;⑵设计施工图纸;⑶工程竣工、防护设备安装等相关资料。

收费项目及标准:不收费

办理部门及时限:人防办  3个工作日(不含省人防办所需时间)

 

*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申报资料:⑴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⑵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⑶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⑷防雷装置检测报告;⑸竣工图等技术资料;⑹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记录。

收费项目及标准:许可不收费。

办理部门及时限:气象局  7个工作日

 

二十七、房屋产权登记

申报资料:⑴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⑶建设项目批复;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⑸国有土地使用权证;⑹施工许可证;⑺竣工平面图;⑻竣工验收备案资料。

收费项目及标准:湘价费[2002]231号、湘价费[2001]261号

办理部门及时限:房管局  13个工作日

 

 

 

 

 

 

附件1

 

常德市基本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基金)收费一览表(必收部分)

单位:元/平方米

序号
 收费项目
 原文件收费标准
 收费文件文号
 每平方米试行收费标准
 
高层
 多层
 其中:

单层
 
1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工程造价6%(普通商品住宅3%)
 湘价费[2001]261号
 60
 39(19.5)
 24
 
2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费
 建安工作量1‰
 湘价费[2001]261号
 1
 0.65
 0.4
 
3
 工程定额测定费
 建安工作量1.2‰
 湘价费[2001]261号
 1.2
 0.78
 0.48
 
4
 白蚁预防费
 2元/平方米
 湘价费字[2002]275号
 2
 2
 2
 
5
 抗震设防要求确认费
 2000元/栋
 湘价费[2001]147号
 0.8
 1
 1
 
6
 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基金
 6.9元/平方米
 湘财综[2003]47号
 6.9
 6.9
 6.9
 
7
 散装水泥专项基金
 2元/平方米
 湘财综[2003]46号
 2
 2
 2
 
8
 防洪保安资金
 工程造价0.6‰
 湘政发[2001]31号
 0.6
 0.39
 0.24
 
合计
 
 
 
 74.5
 52.72(33.22)
 37.02
 
9
 人防易地建设费
 1800元/m2、1100元/m2 (人防面积)
 湘价费[2006]92号
 按原文件标准执行
 

备注:1.每平方米收费标准系按市建设局提供的我市上年基本建设项目平均造价(高层1000元/平方米,多层650元/平方米,单层400元/平方米)换算的;

      2.本表摘引自《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本级统一收取涉及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基金的通知》(常政办发〔2005〕19号)。

 

附件2

 

常德市基本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基金)收费一览表(发生即收部分)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文件文号
 
1
 用地管理费
 具体标准见湘价费[2003]42号
 湘价费[2003]42号
 
2
 土地闲置费
 8元/平方米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3
 土地复垦费
 
 湘政办发[2000]1号
 
4
 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1.5元/平方米
 湘价费[2004]68号
 
5
 水土流失防治费
 1-2元/平方米
 湘价费[2004]68号
 
6
 森林植被恢复费
 2-10元/平方米

[详见10号文]
 湘财综[2003]10号
 
7
 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发掘费
 具体标准见74号文
 湘价费字[2001]74号
 
8
 城市道路占用费
 0.15元/平方米/天
 湘价费字[2001]261号
 
9
 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
 按所破道路造价的1.5倍
 湘价费字[2001]261号
 
10
 新菜地开发基金
 1.5万元/亩,重点保护地区加收50%
 湘政发[1993]25号
 

 

备注:本表摘引自《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本级统一收取涉及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基金的通知》(常政办发〔2005〕19号)。

 

附件3:

常德市投资项目全程代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借鉴外地经验,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常投资,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市直招商引资工业项目和投资1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可实施全程代理。

第三条  设立常德市项目代理中心。项目代理中心隶属市优化经济环境办公室,与市政府服务中心协调科合署办公,从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等部门抽调专人集中办公。

第四条  常德市项目代理中心的主要职责:

1、负责受理并代办投资项目立项、审批或报批、办证、缴费等需有关部门办理的事项;

2、负责协调处理投资项目办理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组织现场联合踏勘;

3、负责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投资项目办理情况,并对其办理过程实施量化目标管理与考核;

4、负责投资项目办理过程中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工作,受理投资者投诉。

第五条  市规划、国土资源、建设、工商、税务、计划、经贸、环保、消防、卫生、招商等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投资项目代理的第一责任人,各明确1-2名项目代理员,负责做好投资项目的牵头、审批或报批工作。

第六条  投资项目按下列程序受理:

1、投资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证明文件到市项目代理中心填写《授权委托书》;

2、投资者将完整的报批资料交市投资项目代理中心并缴清相关规费;

3、市项目代理中心对资料进行初审,涉及规费减免的,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4、市项目代理中心向投资者出具《投资项目全程代理承诺书》。

第七条  项目代理应遵循诚信守则、优质高效的原则,具体按下列程序办理:

1、重大投资项目由市项目代理中心主持召开联审会,实行并联审批。凡实行并联审批涉及到的有关部门,其部门分管业务的负责人或窗口带队领导及项目代理员必须按要求准时参加会议。

2、一般投资项目由市项目代理中心向所涉及到的有关部门发出《限时办理通知单》,有关部门应按期将办结手续送市项目代理中心。

3、投资项目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需要现场踏勘的,有关部门应在按到通知时及时提出,由市项目代理中心或其指定部门在48小时内组织联合现场踏勘。

4、投资项目需要报省或省以上部门审批的,有关部门应及时向省或省以上部门报送,并应负责做好有关衔接落实工作。需要投资者本人参加的,需经市项目代理中心批准。到省或省以上部门代办项目需要投资者本人参加涉及多个部门的,由市项目代理中心集中组织报送。

第八条  凡由市项目代理中心受理的投资项目均实行限时办结,具体时限为:

1、单项投资项目办结时间为1个工作日;

2、一般综合性投资项目办结时间为5个工作日;

3、重大复杂投资项目办结时间为10个工作日;

4、需省或者以上部门审批的项目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投资项目代理单位和工作人员应实行优质、高效服务。严禁“索、拿、卡、要”。对影响办理时效的,按优化经济环境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第十条  投资项目全程代理实行免费服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向投资者收取规费以外的任何费用。 

备注:本办法摘引自《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优化经济环境“110”工作方案>的通知》(常办通字[200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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