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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德市委

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0-08-04浏览次数:字号:[ ]
  

 

  当前,我国经济保持持续较快发展,投资需求强劲。为了紧紧抓住这一战略机遇期,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引领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1.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壮大经济总量为目的,坚持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围绕将常德建成交通枢纽城市、生态宜居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将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作为全市经济工作的中心任务,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建设在拉动经济增长、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力争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加快推进一批关系全局及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为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2.总体原则。(1)坚持争取政策支持与加强市场引导相结合。既要加强与国家宏观政策、重大生产力布局的对接,努力争取国家和省对我市重大项目建设的支持,又要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努力吸引外来投资、社会投资、企业投资、贷款融资等参与重大项目建设。(2)坚持扩大投资规模与提高项目质量相结合。既要通过一定数量的重大项目建设不断扩大投资规模,保持和增强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力,又要注重重大项目的结构和质量,突出抓好产业升级、基础设施提升和民生改善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3)坚持加快项目建设与加强项目储备相结合。既要千方百计加快在建项目进度,促进项目早竣工、早投产、早受益,又要抓好项目开发储备,加快推进前期工作,逐步形成储备一批、建设一批、投产一批的良性循环。(4)坚持实事求是与适当超前相结合。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统筹考虑现实基础、资源禀赋、区域特色、发展需要等各种因素,着力开发建设一批对当前和长远发展有重大作用的项目,确保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

  3.建设目标。2011-2015年,大力实施“三个双百”工程,即全市每年安排重点工程建设项目200个以上,每年安排开展前期工作的重大项目200个以上,每年开发储备重大项目200个以上。重大项目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不断提升,到2015年,全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到45%以上。通过一批重大项目的实施,初步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基础产业体系,具有强大支撑力的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具有良好保障力的民生服务体系,全市经济实力大幅提升。

  二、明确重大项目建设的主攻重点

  重大项目是指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全局有重要影响,并有较大投资规模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总投资额一般应在5000万元以上。重大项目建设要围绕推动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突出三大重点:

  1.产业项目建设。加快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以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产业规划为指导,以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为方向,突出技术创新和品牌培育,突出“两化融合”和节能减排,建设一批产业引领项目、产业链延伸项目、产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特别是重点推进一批亿元、10亿元以上的大项目、好项目。重点打造以烟草为龙头的1-2个千亿产业集群,抓好一批具有战略性、创新性、带动性的特大型项目。力争在“十二五”末期,十二大产业亿元企业户数达到200家以上,同时重点培育湖南中烟工业公司常德卷烟厂、湖南创元铝业有限公司、中联重科建筑起重机分公司、三一重工常德分公司等一批年主营业务收入过50亿元、100亿元、300亿元的旗舰企业。

  2.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要牢牢把握中央扩大内需的政策机遇,加快农业、综合交通、能源保障、城建等重大项目的建设,着力打造适度超前、功能完善、配套协调、高效可靠的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农业发展方面,重点抓好大型泵站的更新改造、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粮食产能建设、流域近期治理等重大项目建设。综合交通方面,重点加快以石长铁路增建二线、长益常城际、黔张常、常岳九、宜石、常邵等铁路,东常、常安、常岳等高速公路,沅江、澧水航道为骨架,以国省干线公路为依托,以重要车站、港口、机场为枢纽的网络体系建设。能源保障方面,抓紧建设火电,尽快发展核电,积极促进风力发电、生物质能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醇醚燃油等新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城市建设方面,加快推进市中心城区骨架建设和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建成快速内环线和高速外环线,完善新区路网,建成“三馆三中心”等一批城市标志性工程。

  3.民生保障和生态环境建设。按照“两型社会”建设要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坚持以人为本,改善人居环境、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着眼于发展教育、扩大就业,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善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安全与生态环境问题,切实增强基本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提高供给质量,加快形成城乡统筹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重点加快文教卫体、民政社保、住房保障等设施建设,稳步提高民生保障能力和水平。特别要加强沅水、澧水水环境保护,确保饮用水安全,加强环洞庭湖生态治理、湿地开发与保护和后三峡时期水资源的综合利用,加快污水、垃圾处理等生活环保设施建设,强化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着力构建生态宜居的环境。

  三、扎实抓好重大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

  1.突出抓好重大项目开发。一是明确项目开发责任。要发挥企业项目开发的主体作用,根据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顺应市场要求,努力开发、策划新项目。各区县(市)要结合本地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注重开发有地方特色的项目。市直有关部门要利用自身行业优势,及时了解行业发展动态,不断培育新项目。二是提高项目开发质量。要加强对所开发项目的分析论证,提高项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提高大项目、好项目的比重。要借助专家智慧进行策划,并广泛听取社会各个方面的意见,集思广益,鼓励社会各界参与重大项目策划和开发。三是加强项目开发成果管理。依托项目开发成果建立项目库,市发改委负责建立市级重大项目库,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和企业负责建好本地、本单位的项目库,作为市级重大项目库的子库。市级重大项目库要实现网上申报,并与子库联网,社会各界策划和开发的项目可申报进入市级重大项目库。市级重大项目库实行滚动开发,及时更新,常年储备项目要达到300个以上,各区县(市)每年策划和储备重大项目不得少于20个,其中符合进入市级重大项目库条件的项目不得少于10个。要综合运用媒体、网络、商务活动等各种手段,全方位、多层次推介项目,市级重大项目库每年力争要有30%的项目转入前期项目。

        2.扎实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一是明确前期工作责任。项目法人或筹建机构负责研究提出重大项目建设方案,组织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编制、评估论证和申报等工作,落实建设条件;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研究编制本地区重大项目规划,落实资金等建设条件,搞好服务协调,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提出行业重大项目规划,对上报省或国家审批的重大项目提出初审或审核意见,并主动加强与省对口部门汇报衔接,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支持,指导帮助重大项目组建项目法人或筹建机构,落实建设条件。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协调服务职能,加强对项目前期工作的目标管理,指导全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开展。二是保证前期工作深度。要在国民经济总体规划或专项规划中明确项目布局,并按照国家关于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要求,按基本建设程序把前期工作做好,达到规定深度。特别是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等都要做到资料翔实、数据准确、论证充分、手续完备。

  3.加快重大项目建设进度。一是强化目标管理。市重点办要加强对重大项目建设的调度,督促责任单位按照目标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计划,千方百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同时,建立滚动管理制,年中对于进展较快、具备开工条件但事先未纳入重点工程的重大项目,通过一定审批程序将其纳入当年重点工程管理,加快推进速度。二是及时解决问题。对于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资金、用地、用电、管线转移等实际问题,各职能部门要采取主动上门、跟踪服务的方式,认真制定方案,限定工作时限,及时推动问题解决,确保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三是优化建设环境。对于阻工挠工、强行参工参运、敲诈勒索、偷盗哄抢等问题,由项目所在地县乡人民政府全面负责,及时协调解决。影响重大项目建设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当地公安机关要及时打击处理。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的效能监察力度,严肃查处各种干扰和影响重大项目建设环境的人和事。对由于项目协调、服务工作不到位,给重大项目建设造成不良后果的相关部门及县乡人民政府,一律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强化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保障措施

  1.完善重大项目建设的管理协调机制。一是制定重大项目建设年度计划。年初,由市发改委综合平衡各方面项目建设情况,制定重大项目建设年度计划,包括各地各行业投资完成计划、重大项目开发计划、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计划、重点工程建设计划等,明确工作进度、工作目标和责任单位,报市委、市人民政府审定后实施。二是完善重大建设项目协调服务制度。建立全市重大项目推进协调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在项目审批、规划选址、融资渠道、土地利用、环境评价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对重大项目的各项行政审批实行全程代理制,畅通“绿色通道”。完善联合审批机制,按照“统一受理、分头介入、同步审查、限时办结”的要求,坚持从快原则,提前介入,尽快办理相关手续,促进项目尽早开工。对需转报省、国家审批(核准)的重大项目,要立办立结,并落实专人负责。建立信息互通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各自办理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规划、土地利用、环境影响评价等文件及时相互送达,实行无缝对接。三是加强对重大项目建设的管理。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工作首问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虚报项目套取政府投资,侵占、截留、挪用、浪费重大项目建设资金,在重大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过程中无故延迟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批复,未经国家或省、市批准擅自对重大项目收费、摊派的,以及在项目前期、设计、招投标和优惠政策落实等环节影响延误进度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纪给予严肃处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等管理制度,确保重大项目时间进度、质量要求和投资效益。建立健全参建单位信誉管理体系,对重大项目参建单位履行合同、施工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进行信誉考核。

  2.构建重大项目建设的要素保障体系。凡经市委、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优先调剂环境容量,优先推荐给金融部门和市场主体,并协调、配合落实相关筹融资方案和手续,优先供应施工用电、用气、用水,优先提供交通运输服务。一是强化资金保障。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加强衔接汇报,争取更多的项目进入国家和省计划,积极争取国债及专项资金。要逐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科学安排市财政预算内基建投入等建设资金,优先保证重大项目建设。要充分发挥各类投融资平台作用,增强融资能力,明确资金投向,确保主要用于重大项目建设。要完善政银企合作平台,及时向银行和有关金融机构推荐重大项目,引导银行信贷资金向重大项目倾斜。要扩大直接融资规模,鼓励优势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努力扩大各类债券发行规模。要积极与央企、省企开展对接,大力引进战略投资者。要充分调动社会投资积极性,进一步放宽投资领域,简化审批程序,增强社会投资信心,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二是强化用地保障。要加强与国家、省有关部门的衔接,争取更多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以保障重大项目的用地。市内实行集中配置土地资源政策,坚决优先满足重大项目用地需求。要调整用地结构,盘活存量、闲置土地和“增减挂钩试点”用地,进一步优化园区产业布局,加大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力度,努力提高土地利用率。三是强化人才保障。针对重大项目建设需要,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业,开展项目开发、实施、管理人才培训,培育和建设企业家队伍。完善引进、选拔和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制度,在经济待遇、政治地位等方面提供更加有吸引力的政策,重点在项目策划及论证、资本运营、投融资等领域培养和引进一批人才,努力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3.强化重大项目建设的行政推动手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重大项目建设各个环节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参与、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要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开发、重大项目前期工作、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机构,安排精干力量开展工作。二是保障工作经费。要切实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工作经费,建立稳定充足的经费保障机制,主要保障项目前期调研、规划、建议书编制、可研评估论证、初步设计审查等开工前全过程所发生的与项目相关的工作费用支出,做到专款专用,不得串项、挪用或作为其他支出。三是加强督查考核。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重点办、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要根据重大项目建设年度计划,不定期对有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及时将情况报告市委、市人民政府。各区县(市)、市直有关单位有目标任务的纳入目标考核体系进行考核,作为年度量化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四是实行奖惩制度。建立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工作奖惩办法,每年对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协调服务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部门在干部任用和提拔时优先考虑。

  (此件发至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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